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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2-10-13

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实施办法(试行)》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

校发〔2019〕56号

校属各单位: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实施办法(试行)》、《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经2019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实施办法(试行)

    2.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3.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4.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5.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

    6.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

    7.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8.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汇总表

    9.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

华中农业大学

2019年4月8日

附件3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研究生助管岗位管理,结合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管岗位,旨在培养锻炼研究生协调、沟通等能力和责任意识,适度发挥助困作用。

第三条 研究生助管岗位,主要面向学校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第二章  岗位分类与设置

第四条 研究生助管岗位分为长期固定岗位、短期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三种。坚持按需设岗原则,岗位设置应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并充分考虑研究生学习及工作的特殊性。

第五条 长期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包括德育助管、行政助管、教学助管、实验室助管等。德育助管主要从事各学院学生思政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及学生咨询服务等辅助工作;行政助管主要从事校属各单位行政事务管理辅助工作;教学助管主要从事各学院教学管理辅助工作;实验室助管主要从事实验室日常管理辅助工作。

第六条 短期固定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但具有连续性,通过几个月时间的工作可以完成任务的岗位,主要因应校属各单位阶段性重大工作任务设置,待工作任务结束后,岗位自动取消。

第七条 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只需要通过一次或几次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第八条 长期固定岗位设置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人事处核定。核定后的长期固定岗位可延续设置,无须再行申请。

第九条 短期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设置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研究生工作部核定。

第十条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教职工人员及实际工作量变化情况,申请取消助管岗位。


第三章  岗位申请条件

第十一条 研究生申请助管岗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业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

(四)未超过基本修业年限。

第十二条 研究生申请担任助管工作,应当不影响学业,并报导师知晓;导师应当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研究生参与助管工作。

第十三条 长期固定助管岗位,实行一学期一聘,可以申请续聘。在此期间,研究生不得同时担任助教、学生辅导员或其他助管岗位工作。


第四章  岗位聘用程序

第十四条 岗位设置申请。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年底(或每学期初)向研究生工作部上报本单位助管岗位招聘计划,填写提交《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

第十五条 岗位核定与发布。

每学期初,研究生工作部收集汇总各单位用人需求,经人事处核定后,予以发布。

第十六条 研究生申请。

有意向的研究生,根据岗位信息,结合岗位聘用条件,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各用人单位指定负责人。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选拔聘用。

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聘用选拔,经2周试用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确定后,聘用单位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汇总表》,连同聘用人员《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一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第五章  岗位管理与考核

第十八条 岗位培训。

助管上岗之前,用人单位应对岗位职责与要求、工作时间与酬金标准、管理与考核等有关事项作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应培训。

第十九条 岗位试用。

助管工作的前2周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对不再聘用的,根据其工作情况,参照临时岗位标准发放适当酬金。

第二十条 岗位考核。

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助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使其在完成岗位职责的同时,提高工作能力。

用人单位每月应对助管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予以考核。每月10日以前,用人单位应将上月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作为岗位酬金发放依据。

每学期结束前,用人单位对助管工作表现进行总体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助管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用人单位根据其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等情况给出考核意见和等级,并将考核意见和等级提交研究生工作部。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担任助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聘:

(一)不能妥善处理学习科研与工作关系,学习成绩下降明显或科研进展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因个人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

(四)其它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用人单位解聘助管,应提前1周书面通知研究生,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助管工作的,应提前1周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协商,确定不再担任助管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第六章  岗位酬金标准与发放

第二十三条 固定助管岗位按月计酬,岗位酬金标准为600元/月。临时助管岗位按小时计酬,岗位酬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18元/小时,博士研究生20元/小时。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担任助管工作,应当保证正常的学习和科研工作时间。固定助管岗位工作时间,一般每月不超过40小时。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助管岗位酬金按月发放。每月10日以前,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助管上月工作表现考核情况,统一制作岗位酬金发放清单。凡每月工作量达到36小时,足额发放助管岗位酬金;每月工作量没有达到36小时的,酌情扣减岗位酬金。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可根据助管工作量和工作绩效,适当上浮配套发放岗位酬金,上浮部分可以参照临时岗位酬金标准执行。


第七章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5

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

课程名称


主讲教师


联系电话


课程编号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总学时


讲课学时


实验/设计学时


课程类别

本科生课程  研究生课程  

(设岗理由)







(岗位要求)





主讲教师:  







学院负责人:

(公章)  






主管部门负责人:

(公章)      年

备注:1.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

    2.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审批。

附件6

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

用人单位


岗位类型及数量

长期固定岗位         数量

短期固定岗位         数量

临时岗位     数量

用人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设岗理由)







(岗位要求)






用人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










主管部门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长期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包括德育助管、行政助管、教学助管、实验室助管等;

短期固定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但具有连续性,通过几个月时间的工作可以完成任务的岗位,主要因应校属各单位阶段性重大工作任务设置,待工作任务结束后,岗位自动取消。

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只需要通过一次或几次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2.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类型分别填报。

3.本表交研工部。

附件7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政治

面貌


联系电话


本人

所属学院


导师


申请岗位

□助教        ( 课程《                           》 )

□ 助管

□学生辅导员

设岗

单位


本人可用时间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上午








下午








(说明本人是否具备申请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助教岗位还需要说明曾经选修相同或相近课程名称、修课时间和结业成绩)








申请人:

年    月   日





辅导员:

(学院章)

年   月   日




聘任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助教、助管或学生辅导员工作只能担任其中一项,不得同时担任。

2.本表交用人单位。


附件8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汇总表


用人单位:(签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岗位类别

课程名称

研究生

姓名

学号

联系电话

聘期起止时间

岗位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备注:1.岗位类别分为“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三类。

2.课程名称一栏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类别不用填写。

3.本表交研工部。


附件9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

姓名


学号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本人所属学院


导师


任岗岗位

□助教     ( 课程《                           》 )

□ 助管

□学生辅导员

设岗单位


聘任起止

时间

年   月         年   月






研究生:

年     月   日

(工作态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岗位指导老师:

年    月    日

用考

人核

单意

位见



考核结果: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用人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交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