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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岗位人员差旅费标准问题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17

关于管理岗位人员差旅费标准问题整改的通知

校发〔2021〕79号

校属各单位:

教育部党组第七巡视组对我校巡视时,提出《华中农业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1〕33号)(以下称“文件”)中,管理岗位人员可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及住宿费标准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文件规定不一致,现整改如下:

1.取消文件第六条中关于“五级管理岗位人员”使用非科研经费报销交通费可“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的规定。

2.管理岗位人员差旅费按国家标准执行。

3.根据中央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使用科研经费报销差旅费仍按文件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华中农业大学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