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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校务委员会审议大学章程修订和综合改革方案草案
发布时间: 2016-07-13

  11月     3,学校召开校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大学章程修订和深化综合改革方案草案。陈焕春院士等16位委员出席会议。校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李忠云主持会议。  

发展规划处处长冯永平汇报了学校章程修订的背景、教育部的工作要求、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和原因,以及深化综合改革方案草案起草的背景、思路和重点任务。与会专家就大学章程怎样体现华农特色、体现哪些特色以及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学生与教职工的权利义务等提出了修改和完善建议,并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就学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人事改革机制、资源配置体制等核心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  

李忠云强调指出,学校章程是大学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学校所有规章制度的上位法,应具纲领性和全局性,章程的基本框架、思路和主体内容要有长期性、稳定性。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应突出重点,在思想观念上要敢于创新,在体制机制上要敢于突破困难,要有宏观高度,也要有较强操作性,真正把学校事业推向新的高度。